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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永昌县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
来自: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残联
人气:1072
2020-01-17


       近日,永昌县出台《永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昌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总体目标、救助对象条件、内容标准及救助流程等。

       《实施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为具有永昌县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其中,0-6岁救助对象只需具有永昌县户籍或居住证,7-17岁救助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永昌县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诊断证明(由残疾评定定点医院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在康复机构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或者监护人愿意在康复机构指导下,采取居家康复的形式执行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实施办法》明确了五项救助内容,包括为残疾儿童实施角膜移植、先天性白内障复明、人工耳蜗植入、唇腭裂、肢体矫治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听力言语训练、言语矫治、脑瘫综合康复训练、术后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及社会适应性训练等;对经县级残联组织专家综合评估符合居家康复训练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在定点康复机构的指导下,为残疾儿童提供居家康复训练;对在省级定点康复机构或省外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产生较大额外生活支出的经济困难家庭给予送训补贴。

       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拓展了救助年龄范围,将残疾儿童救助年龄由国家规定的0—6岁拓展到0—17岁,真正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同时,取消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限制,实现了救助家庭的全覆盖。此外,还增加了救助项目,在救助内容中新增了居家康复训练补贴和送训补贴等内容。


 

录入:伊然 添加: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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