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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有显著创新突破

作者:
来自:贵州省残联
人气:787
2019-05-15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立足实际,着眼残疾儿童康复需求,助推残疾人脱贫攻坚,出台《毕节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在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上有创新突破,为贵州省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毕节市充分考虑残疾儿童的现实需求,针对以往有需求的大龄残疾儿童得不到康复救助的问题,将救助年龄从《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规定的0-6岁,扩大到0-15岁。同时,鉴于长期的医疗康复将给残疾儿童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极易导致其支出性贫困,切实将国家和省有关残疾儿童“应救尽救”的要求落到实处,取消了对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确保凡是有需求的残疾儿童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康复救助。为进一步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省级最低救助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提高:将肢残矫治手术救助标准由1.5万元,提高到2万元,将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标准由1.2万元,提高到2万元,将假肢、矫形器安装救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录入:伊然 添加: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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