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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6.5亿残疾人的新希望--中国残疾人代表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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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华夏时报》/中国残联信息中心
人气:1329
2006-12-25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侧记


      2006年12月13日是全球6.5亿残疾人值得记住的历史性时刻:这一天,第61届联合国大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审议并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

      12月20日下午,中国残联举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座谈会。会议由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主持,中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理事长汤小泉等领导和中国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协会、智残人及亲友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会的负责人,以及基层残疾人代表与会,大家抚今追昔,畅谈《公约》的重要意义和对《公约》的殷切期盼。


      中国残疾人走进国际大舞台

      中国残联常务副理事长吕世明感慨:“20多年前,中国残疾人事业刚刚起步,我们借鉴了当时国际残疾人工作的经验,将‘平等、参与、共享’的口号和理念引入了中国的残疾人事业。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残疾人事业在国际舞台上得以充分展示,中国残疾人积极参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联合国为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中国残疾人事业已成为中国人权保障事业的一个亮点,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作为中国残联自始至终参与《公约》谈判全过程的人,国际部联络处处长张国忠介绍了《公约》的主要内容。他表示,《公约》既是一个规定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人权文书,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公约,强调了各国政府有义务发展残疾人事业,通过发展来实现残疾人权利。《公约》还强调了残疾人与他人在法律上、权利上平等,反对歧视,不是要通过这个权利公约为残疾人创造新的权利,而是要求残疾人有和其他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平等的机会。同时它又强调要给予残疾人特殊保护,要求缔约国积极地创造条件来帮助残疾人缩小差距。


      中国的贡献催生公约

      “12月14日凌晨,当我得知《公约》已在联大通过的消息,我有点做梦似的感觉。”中国残联理事长汤小泉说,“《公约》通过就像完成了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我亲眼目睹了中国政府和邓朴方主席为推动《公约》付出的努力。”

      汤小泉表示,中国残联作为中国8296万残疾人的代表组织,一直致力于推动《公约》的制定。作为中国残疾人代表和国际残疾人领袖人物,2000年3月份,邓朴方主席邀请当时国际上最著名的五大残疾人组织领导人,在北京召开了国际残疾人组织领导人会议,共同商议新世纪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大计。会议达成了推动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共识,并通过了《新世纪残疾人权利北京宣言》,以一个共同的声音向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随后,邓朴方主席做了大量工作,争取众多国家对《公约》的支持。此外,邓朴方主席还曾多次和安南秘书长等联合国高级官员就《公约》问题交换意见。

      邓朴方主席和中国残联对《残疾人权利公约》所持的积极态度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中国政府和中国残联为推动《公约》制定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启动《公约》谈判之后,我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历次谈判磋商,阐述我国政府致力于残疾人人权保障、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立场,并为《公约》文本的形成作出了实质性贡献。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肢残人协会副主席程凯指出:《公约》的出台是现代社会残疾人观的一个最新的发展,它对残疾人问题的理解和评价上又达到一个非常新的高度。随着《公约》的不断宣传和被接纳、实施,将对中国残疾人事业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公约是盲人心中的太阳

      盲人作家滕伟民有感而发,即兴赋诗,将《公约》比作“盲人心中的太阳”。他激动地说:“从2000年《北京宣言》公布以后,作为残疾人的我一直盼望《公约》的出台,那时候好像老觉得我们这代残联人开始努力的事儿,下一代残疾人才能够享受,真没想到它出台能这么快!读完公约五十条后,我十分激动,它的每一个条款都表达了所有残疾人的心声。”

      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志军说:“《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盲文版已经印出来了,我们执行公约已经落实到实处。中国盲人协会对《公约》是衷心地拥护、支持,我们也特别希望这个《公约》能够尽早地生效,也希望我们国家能够成为最早一批缔约国,尽快地让广大盲人朋友受益。”

      他同时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的大环境非常好,国家正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中国残联正着力修订《残疾人保障法》,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也正在实施,广大盲人朋友将更有条件和健全人一起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中国盲人协会常务副主席李伟洪说:“以人为本是贯穿《公约》的一条主线。最近20多年来,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中残联成立初期中国盲人的受教育率才5%,经过这些年的努力,盲人总体生存和发展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平等参与社会的意识越来越强,参政议政越来越活跃,越来越有主人翁的意识。当前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公约》所倡导的方向是完全一致的,《公约》的履行必定会为我们工作的开展带来更多的机遇。”

      与承办残奥会一样令人激动

      “《公约》我看了3遍,第一个感觉就是非常亲切,我不觉得这是一个国际的,好像就是我们中国的。”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马廷慧难掩兴奋地说,“我们自始至终参与《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谈判,我们关切的问题基本上都得以体现,参加《公约》讨论和制定的人,非常了解残疾人,把残疾人所需要的都通过这个法律提出了保障性的条文。学习《公约》的时候,我觉得就像北京取得奥运会和残奥会主办权一样,是通过自己努力得到的结果,令人激动。”

      她表示,《公约》作为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残疾人国际公约,将影响全球的每一个残疾人和每一个残疾人的家庭,也影响着每一个残疾人工作者,作为残疾人工作者,要掌握和利用好《公约》,使它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我们现在最急切关心的问题,就是公约何时生效?”中国聋人协会主席杨洋代表聋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她说,大家看到《公约》通过后,十分兴奋和欢欣鼓舞,同时希望公约尽早生效。《公约》条款得以切实履行,残疾人将获得切实的利益。

      杨佳作为残疾妇女代表激动地说:“联合国已经有了妇女权利保护公约,这次加上残疾人权利公约,给我们广大残疾妇女上了‘双保险’。我们这一代残疾人何其有幸,赶上了黄金时代!”

      来自北京市的残疾人代表康广云深情回忆了自己的成才历程,他说:“我亲身体验到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历程,中残联和朴方主席这些年在残疾人事业中作出的卓越贡献,深得人心。朴方同志通过20多年的努力,给人道主义一个新的科学内涵。《公约》的出台是人道主义思想的胜利。”

      “《公约》里虽然没有豪言壮语,但是很实实在在,操作性比较强。”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会主席闫振华感受很深,他认为《公约》内容很亲切,对残疾人的一些权利保障提得很具体。“我也代表全国的精神残疾人,对我国政府以及朴方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感谢。”

      和谐世界建设的积极力量

      中国残联副主席、党组书记王新宪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自从1965年通过第一个人权公约以来,40年来联合国总共通过了7个核心的人权公约,每个公约都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征。《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在新世纪的第一个人权公约,是国际社会追求公平、正义这一普遍价值观的成果,也是人类精神划时代的成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晶。它的出台,确实使我们广大残疾人欢欣鼓舞,《公约》里突出了我们国家一直强调的残疾人的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和发展权,规定了国家、社会包括残疾人自身所要承担的各项义务,这也是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生活,提供了一个根本性的、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保障。”

      他指出,“对于广大残疾人而言,我们要正确解读公约、加强对公约的宣传、积极利用公约的成果,有力推动新世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公约》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倡导构建和谐世界的主张一脉相通。中国对《公约》所持积极态度再次说明我国对人权保障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中国永远是和谐世界建设的积极力量。我国政府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新的重大举措,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颁布了残疾人事业的‘十一五’发展纲要,启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进程。《公约》的出台,将为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我们要借此契机,办好2007年特奥会、2008年残奥会等工作,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办好,这就是我们对《公约》的最好响应”。


      ■相关

      主要国际人权公约及我国加入情况

      1.《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1966年12月16日通过,中国于2001年3月27日批准加

录入:伊然 添加:20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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