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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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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7

 

      一、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孩子身心成长的摇篮。孩子从出生起就和他周围的环境发生联系,环境对他们的感觉器官产生各种各样的刺激,引起大脑的活动,然后产生回答外部影响的行为。故此,孩子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的形成,是从家长和家庭成员的影响中起始的。

      家庭是儿童接受教育的天然场所和有效环境,家庭成员的态度、行为、生活作风以及对孩子的要求,都直接影响着孩子身心的成长,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特别是母亲对孩子的影响最深。

      家长之所以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这是因为家长最了解孩子的优缺点,孩子最细微的变化也只有家长才能体察,家长最了解自己孩子的需要,家长参与能积极协助老师了解这种需要。儿童在家庭自然环境中学习和训练比较轻松,密切的亲子关系及对孩子的适当期望,能使他们有效地训练孩子的学习。因此,许多特殊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对父母参与残疾儿童教育都非常重视,学校想方设法吸引残疾儿童的父母参与对孩子的教育工作。

      视障儿童的教育,只有家长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才能取得成功。因此,视障儿童的父母不仅应该是视障儿童权益的保卫者、教育的监督者,更应该是视障儿童教育工作人员的合作伙伴,积极参与个别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家庭教育具有基础性、灵活性和感染性。家庭、学校、社会在视障生教育训练、缺陷补偿、成才就业等方面各有侧重,又相辅相成。三方面共同形成对视障学生的有效教育才是完整的教育。

      二、家庭教育对视障儿童的影响

      1.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

      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父母亲之间的关系。大量研究表明,家庭中父母之间的冲突对儿童心理发展具有严重的影响。父母之间经常性的紧张关系,会使得男孩富于侵略性,爱打架;使得女孩心态焦虑和压抑等。

      (2)父母亲的个性及行为方式。有研究发现,孩子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智力水平、个性、行为方式总有某种程度的近似,甚至收养的孩子也是如此。

      (3)父母亲的社会关系。家庭不是存在于真空中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朋友,对父母和儿童都会造成很大影响。对不同类家庭的研究表明,家庭社会关系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

      (4)父母对孩子提供的物质刺激和社会刺激。孩子的玩具及活动空间对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育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研究表明适当的玩具和充分的活动空间能增进儿童的探索行为,促进儿童身心发展,贫乏的环境和刺激会使儿童的探索行为减少。

      (5)父母育儿方式。研究者对父母育儿方式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划分:有人把父母育儿方式分为民主型和专制型;有人把父母育儿方式划分为父母中心型和儿童中心型。还有人把几种不同的方法综合起来,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a)权威型。父母不仅能认识到自己作为父母的权力,也能认识到孩子自己的权力,鼓励发展孩子的自主性和个性,能倾听孩子的观点,同时又能表达自己的观点;对孩子有明确、稳定的要求,必要的时候也能命令、强制孩子。

      (b)专制型。父母强调孩子的服从,对孩子有武断的要求,不善于倾听孩子的观点,仅以父母自己的想法要求孩子。

      (c)溺爱型。父母容忍、满足、接受孩子的一切要求和冲动,对孩子尽量温和与呵护,对孩子没有任何行为要求,从不强制和惩罚孩子。

      (d)放任型。父母对孩子没有任何要求,也不注意孩子本身的需要,尽量减少与孩子的接触以及对孩子的精力投入。

      有人认为只有权威型父母的孩子能发展出健全的个性,能成为适应社会的人,其他三种类型的父母都会给孩子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2.家长对视障儿童的各种错误态度,对孩子会产生消极影响

      每个家长都希望拥有一个聪明、伶俐、健康、活泼的孩子。当得知自己的孩子视力有残疾时,家长所承受的心理压力是可想而知的。面对残疾,家长的态度不尽相同,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忽视其成长。这类家长一般能接受孩子视力残疾这种不幸,在生活上能够满足孩子的基本需求,但对孩子的前途持悲观态度,认为只能听天由命,有的甚至拼命挣钱,准备供养其一生。视障儿童在这样的家庭里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形成了自卑、孤僻的性格,即使接受了学校教育,也缺乏上进心,不思进取。

      妈妈的爱,如果没有教育的成分,就是母鸡式的。妈妈的爱,只有加进了教育的成分,才是母亲般的

      (2)视其为包袱、累赘。这类家长认为家中出现视残儿童是自己的耻辱,况且视障儿童长大成人后又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挣钱养家,只会给家庭增加麻烦和负担,所以从心理上排斥他们,不接受他们。家中一旦发生不如意的事,家长便往往容易迁怒于视障儿童,对其时时埋怨、事事指责,甚至发生暴力行为。在这种家庭中成长的视障儿童,由于家庭成员的歧视、虐待,往往营养不良,体格瘦小,性格内向,胆怯萎缩,智力得不到开发。

      (3)过度溺爱与庇护。有些家长总认为是自己的原因造成了孩子的视力残疾,心中十分内疚,觉得对不起孩子。过度的怜悯心和沉重的负罪感使得他们对孩子加倍珍惜和爱 护,表现为:对孩子百依百顺,尽可能满足其一切愿望,衣食住行小心谨慎,甘愿为孩子承担一切,甚至越俎代庖。这种家庭中长大的视障儿童大多生活自理能力差,任性固执,自私自利。

      综合上述各种情况,家长及其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都会对视障生的心理产生巨大影响。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不但会严重干扰视障生的正常成长,也会影响学校的教育效果。

      因此,作为一名视障儿童的家长,应重视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树立教育孩子的正确观点,掌握教育视障孩子的知识和方法技能,当好孩子的启蒙老师,使孩子健康成长,使其成长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成长为国家的有用之才。

 

录入:伊然 添加:201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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